12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民生领域诈犯罪典型案例里,一起针对癌症患者的“精准局”看得人心里发堵——6个被告人组成的团伙,把“医托套近乎”“医生卖药”的套路玩得“熟练”,把无治癌实效的中药包装成“救命神药”,走52万余元“求生钱”,最终全被判刑。
这伙人的“作案逻辑”说穿了就是“抓软肋”:2022到2023年,为首的胡某带着胡某平、胡某坤等人,在北京某区开了“善某”“强某堂”两家诊所,又雇了郭某良、汤某秀当“医托”。这些医托专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的患者,凑上去就“掏心窝子”:“我之前也得癌,在这诊所吃中药,现在指标都正常了”。就这么着,50多个抱着“试试”心态的患者,被哄到了诊所。
可进了诊所,才是“割韭菜”的开始:胡某等人要么冒充坐诊医生“把脉看诊”,要么装成“助理”加患者微信,以“复诊跟踪治疗”为名,把没效果的中药吹成“中科院配方”“抗癌特效”,价格贵得吓人——明明是普通中药,却卖出“天价”。对于癌症患者来说,“能活更久”的诱惑太大,哪怕药再贵,也咬着牙买,可这些药根本没有治癌作用。
直到东窗事发,这伙人一共了52万余元。2024年12月25日,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了:胡某获刑十年六个月,其他5人从三年到一年不等。判决下来后,没人上诉,也没人抗诉,现在已经生效。
“癌症患者的钱,是攥着命攒的‘救命钱’,子怎么下得去手?”有网友留言骂得直白。其实这起案子最让人愤怒的,是子“精准拿捏”了弱势群体的“求生欲”——他们不是“有钱人”,是“想活着”的人;不是卖“普通假货”,是卖“救命的希望”。
最高法把这案子放进“典型案例”,其实也是在敲警钟:民生领域的诈,伤的是最软的民心。不管是患者还是家属,碰到“主动搭话的医托”“微信里的‘医生助理’”,先多问一句:“你有行医证吗?这药有国药准字吗?”毕竟,“希望”不该变成“陷阱”,而伤害弱势群体的子,也永远逃不过法律的制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