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5日傍晚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一则通报,为国家铁路局“首个落马局长”费东斌的违纪违法生涯画上了“句号”——这位70后副部级官员,因严重违的政治、组织、廉洁等多项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被给予“双开”处分。从铁路系统的技术骨干到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、国家铁路局局长,他的人生轨迹,最终因“贪婪”二字彻底偏离了正轨。
费东斌的职业生涯,始终绕不开“铁路”二字。1970年出生的他,早年在铁路系统深耕:2005年起先后担任沈阳铁路局总工程师、青藏铁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、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等职,一步步从技术岗走到管理岗;2016年暂别铁路系统转战地方,在内蒙古呼和浩特、乌兰察布等地历任市委副、市长、市委,2021年跨省履新河南副省长,跻身副部级;2022年9月,他回到熟悉的铁路领域,出任国家铁路局党组、局长——此时的他,距离“铁路监管最高岗位”仅一步之遥,却在今年6月突然“任上落马”。
更令人唏嘘的是,费东斌落马前一周还曾公开露面。据国家铁路局消息,6月5还在北京会见了蒙古国国家铁路局局长边·阿图尔,讨论中蒙铁路合作事宜。谁能想到,短短7天后,他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。作为2013年国家铁路局成立以来的第4任局长,他不仅成为该局“首个落马的局长”,更打破了外界对“铁路监管者”的认知。
通报里的细节,揭开了费东斌“两面人”的真面目:政治上,他丧失理想信念,搞“投机钻营”,甚至结交“政治子”,对抗组织审查;作风上,违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安排他人为家属提供车辆接送服务;组织纪律上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;廉洁方面更是“底线全破”——不仅违规收受礼金,还把公权力当成“摇钱树”,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经营、工程承揽、职务调整等事项“站台”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此次“双开”的处理结果,彰显了纪法的刚性: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终止其二十大代表资格,收缴违纪违法所得,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而他的“开除党籍”处分,还需待全体会议追认——这一系列处理,既体现了对违纪违法的“零容忍”,也释放出“不管职位多高、资历多深,违纪必查”的强烈信号。
作为2013年铁道部政企分开后组建的“监管机构”,国家铁路局的职责本是监督铁路安全生产、制定技术标准、规范行业秩序,费东斌作为“监管者”却沦为“破坏者”,其案例的警示意义远超事件本身。从“铁路技术骨干”到“落马官员”,他的坠落,本质上是“权力观”的扭曲——当公权力被异化为谋私工具,再光鲜的履历、再高的职位,都无法掩盖违纪违法的本质。
费东斌的故事,说到底是“初心失守”的典型。他本应是铁路行业的“守护者”,却变成了“蛀虫”;本应是公众信任的“公职人员”,却变成了“权力的俘虏”。这起案例再次提醒所有人:权力是“双刃剑”,唯有始终牢记“权为民所用”,严守纪法底线,才能避免“一步错、步步错”的结局——无论你曾站在多高的岗位,“底线”都是不能碰的“红线”。
